公司注冊資金可以隨便填寫嗎?

自2014年3月1日起,新《公司法》注冊資本規(guī)定,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這一改革取消了設立公司的門檻,讓許多創(chuàng)者歡欣雀躍,自己再也不用為實繳資本擔憂了。那么在現(xiàn)在公司注冊資金可以隨便填寫嗎?
《公司法》第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事實上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而不是永久免除!
在公司發(fā)生債務危機時,公司和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股東繳納已經認繳而尚沒有實際支付給公司那部分資金,以用于清償公司債務。股東的責任范圍仍然是其認繳的全部資本!

《公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font>
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
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fā)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解釋三》第十三條第二款: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a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總結以上內容無非就是一句話,股東未繳納的注冊資本實則與一般的債務并無區(qū)別,同樣也是公司債務!
注冊資本填寫的正確方式:
1、注冊資本登記時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填寫,匹配自己的當期資金能力或者是可預期的資金能力,為未來的資本運作和經營運行降低壓力,如果注冊資金填寫過大, 并且實繳出資的承諾預期又不能完成,就需要盡快進行減資;
2、章程約定中盡可能采用貨幣資金的方式進行出資,公司設立后注冊資本還未完全到位之前,任何相關的股東個人資金進入公司都需要在匯款時進行注明。
注冊資金寫多少?需要從以下幾點考慮:
1、公司的規(guī)模。
2、面對的市場。
3、同行的公司注冊資金。
4、最主要的是公司本身的實力和可承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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