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嗎
問:公務員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嗎? 答:不行。《公司法》第58條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經理?!?005年修訂的新《公司法》雖然已經刪去了該規(guī)定,但是《公務員法》第53條規(guī)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第42條:“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據此,公務員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問:一人能否同時擔任兩個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答:一人擔任多家公司的法定本身并不違反《公司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應當遵守《公司法》關于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要求,比如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在兩個競爭性的公司同時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