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商標轉讓要去哪里公正?公正需要哪些材料?
商標轉讓的公正問題眾說風云,有人說不需要公正也是可以的,但是有人則說必須要進行公正,否則后續(xù)如果發(fā)生問題了不好解決。不過在現在的商標轉讓實務中,商標局已不強制要求提交轉讓公證書。但是如果在審核時認為轉讓方的簽字或者公章與申請時不符或存在疑點的其他情況,則會下發(fā)補正通知書,要求遞交公證書。
也就是說商標局已經不強制提交轉證公正書了,但是飛酷科技小編在這里要說的是安全起見,商標轉讓最好是去公證處做商標轉讓聲明書的公證,特別是那些因為商標買賣而做的轉讓公證,公證書可以有效的證明轉讓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主體資格合格,有利于保障商標買方的合法權益,增強雙方的信任程度。
此外,通過公證,可以促進公證當事人在轉讓商標時的誠實信用,防止欺詐、防止虛假轉讓的發(fā)生,盡可能避免損失,以保護雙方合法權益,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一、商標轉讓要去哪里公正?
商示轉讓的公正地是在商標持有人的當地公證處,意思就是商標持有人在那里就去那里的公證處公證。
二、商標轉讓公正時需要提交的公正材料有哪些?
1、《轉讓商標/注冊商標申請書》(需雙方簽字或蓋章);
2、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商標轉讓協(xié)議或合同;
3、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文件(轉、受讓雙方是法人的應提供執(zhí)照,是企業(yè)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和股東會同意出讓或受讓商標的股東會決議原件);
4、該注冊商標證書,商標所有權證明和商標圖案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公證處的商標申明公證書(視商標局要求);
6、多人共有的商標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書面同意證明;
7、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8、已經許可第三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應提交被許可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三、特別說明
1、商標轉讓完成后,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若原商標注冊人未經許可繼續(xù)使用該商標用于商品將屬于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