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有關有限合伙協議中必須載明的事項有哪些?
設立有限合伙企業(yè)的合伙協議除了具備設立普通合伙企業(yè)的合伙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
(3)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4)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轉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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