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如何去個稅匯算清繳
個稅如何匯算清繳
個稅的匯算清繳,我們首先計算前8個月應納稅額,然后計算后4個月應納稅額,隨后得出全年應納稅額。
具體內(nèi)容如下所示:
1、先計算前8個月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x稅法修改前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x8/12。
2、再計算后4個月應納稅額:后4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x稅法修改后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x4/12。
3、全年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后4個月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有哪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就需辦理年度匯算,
具體內(nèi)容如下所示:
1.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 造成納稅年度內(nèi)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jù)實辦理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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