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中年終獎的計稅方式是什么
一、單獨計算納稅
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獲得年終獎金的個人,可以選擇不將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來計算所得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按年計算納稅
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納稅,即發(fā)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與居民個人當月薪金,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算個人所得稅。
注意,關于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還有兩種選擇,但是從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案列分析
例如某職工每月工資15000元,季度獎金4000元,年終獎金為48000元。每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五險一金為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按照單獨計稅方法來計算,該職工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48000*10%-210=4590元。
若將該職工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來計算個人所得稅,那么該職工需要繳納的稅費為(15000*12+4000*4+48000-60000-2000*12-1000*12)*20%-16920=12680元。
由此可以看出,兩種年終獎計稅方式下納稅人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不一樣的,因此建議大家在繳納2021年終獎個人所得稅時,先分別采用兩種方式計算一下應納稅額,然后選擇更為劃算的計稅方法。
如果不確定自己選擇哪種計稅方式的,在2022年進行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時,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可以分別選擇單獨計稅、合并計稅進行比對。在提交前的頁面都會有最終需要繳納的稅額,只需比較哪個更低即可。
如果你選擇了合并計稅,那么個稅匯算清繳將包含年終獎。年終合并計稅怎么算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結合案例看完上文小編分析的個稅匯算清繳中年終獎的計稅方式是什么,明白單獨計算納稅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按年計算納稅這兩種計算方法了吧,對其還有什么不清楚的或想實際操作的可以領取文中的卡片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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