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個稅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的情況

1、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的;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減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的;

3、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預扣預繳的稅額低于依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個人匯算清繳的計算公式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公式=[(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其中:

綜合所得收入額=工資薪金收入+勞務報酬收入×80%+特許權使用費收入×80%+稿酬收入×80%×70%-其他免稅收入;

專項扣除=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

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

適用稅率以及速算扣除數(shù)(綜合所得適用)見下圖:

總而言之,看完了上述文章中小編的介紹,相信各位都已經(jīng)知道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的情況有四個,具體內(nèi)容請看上文。如果大家今后再遇到什么情況下個稅需要進行匯算清繳,一定能游刃有余的解析出來。如果對匯算清繳的其它方面感興趣,就快來我們的官網(wǎng)進行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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