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上怎么統(tǒng)一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單位統(tǒng)一辦理個稅匯算清繳的流程

1.單位集中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需要授權給財務人員權限,通過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版進行集中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授權給財務人員(已做過實名辦稅的財務人員不需要再次授權)。

2.企業(yè)法人/財務負責人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企業(yè)辦稅權限】-【新增授權人員】。

3.企業(yè)法人/財務負責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版)】-【完善個人信息】-【辦稅權限管理】-【點擊詳情】-【新增授權人員】。

4.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版)進行申報,

5.經(jīng)授權的財務人員,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版)】選擇對應匯繳的單位,可以輸入該單位省和市和稅號來搜索再點擊【立即申報】。

辦理個稅匯算清繳的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1.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2.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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