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指的是什么
陰陽合同指的是合同的當事人就一件事項簽訂了兩份以上不同內容的合約,一份合同展示給外人看,一份展示給合同當事人雙方看。陰陽合同最大的特征就是對外的那份合同并不是當事人雙方最真實的意思表示,純粹是為了逃避國家稅收、法律禁止的事項等目的才簽訂的。對內的那份合同才是當事人雙方最真實的意思表示。
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1、陰陽合同大部分是簽訂了對內對外兩份合同。陽合同由于都不是雙方當事人最真實的意思表示,不符合合同訂立的要件,故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2、陰合同是當事人雙方處于真實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只要涉及的內容不違法,都應得到法律的保護;
3、倘若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是為了合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是以合法的方式掩蓋違法的目的時,那么該陰陽合同不管是不是出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都應該被判作無效。